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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新闻

【考点汇总】超全!39分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总结,收藏!

2019-08-05
来源: 海宏盛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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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汇总】超全!39分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总结,收藏!

原标题:【考点汇总】超全!39分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总结,收藏!

消防改造

第七章 气体灭火系统

1.气体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电气火灾、固体表面火灾、液体火灾、灭火前能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气体灭火系统具有化学稳定性好、耐储存、腐蚀性小、不导电、毒性低、蒸发后不留痕迹等特点。

2.气体灭火系统一般由灭火剂瓶组、驱动气体瓶组、单向阀、选择阀(与防护区一一对应)、减压装置、驱动装置、集流管、连接管、喷嘴、信号反馈装置、安全泄放装置、控制盘、检漏装置、低泄高封阀、管路管件等部件组成。

3.系统组件、管件(材)、设备到场后,对其外观、规格型号、基本性能、严密性等进行全数检查。

(1)同一规格的灭火剂储存容器,其高度差不宜超过20mm。

(2)同一规格的驱动气体储存容器,其高度差不宜超过10mm。

4.灭火剂输送管道连接要求:

(1)采用法兰连接时,衬垫不得凸入管内,其外边缘宜接近螺栓,不得放双垫或偏垫。连接法兰的螺栓,直径和长度应符合标准,拧紧后,凸出螺母的长度不大于螺杆直径的1/2且应有不少于2条外露螺纹。

(3)已做防腐处理的无缝钢管不宜采用焊接连接,与选择阀等个别连接部位需采用法兰焊接连接时,要对被焊接损坏的防腐层进行二次防腐处理。

5.管道穿越墙壁、楼板处要安装套管:

套管公称直径比管道公称直径至少大2级,穿越墙壁的套管长度应与墙厚相等,穿越楼板的套管长度应高出地板50mm。管道与套管间的空隙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填塞密实。当管道穿越建筑物的变形缝时,要设置柔性管段。

6.管道支架、吊架的安装规定

(1)管道末端采用防晃支架固定,支架与末端喷嘴间的距离不大于500mm。

(2)公称直径≥50mm的主干管道,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至少各安装1个防晃支架。

(3)当管道穿过建筑物楼层时,每层设1个防晃支架。

(4)当水平管道改变方向时,增设防晃支架。

7.灭火剂输送管道安装完毕后,要进行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

试验时,应逐步缓慢增加压力,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的50%时,若未发现异状或泄漏,则继续按试验压力的10%逐级升压,每级稳压3min,直至试验压力值。保持压力,检查管道各处,以无变形、无泄漏为合格。

8.灭火剂输送管道的外表面宜涂红色油漆

吊顶内、活动地板下等隐蔽场所内的管道,可涂红色油漆色环,色环宽度不应小于50mm。每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色环宽度要一致,间距应均匀。

9.公称直径≥50mm的主干管道,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至少各安装1个防晃支架。

10.当管道穿过建筑物楼层时,每层设1个防晃支架管道末端采用防晃支架固定,支架与末端喷嘴间的距离不大于500mm。

11.控制组件的安装:设置在防护区处的手动、自动转换开关应安装在防护区入口且便于操作的部位,安装高度为中心点距地(楼)面1.5m。

12.安装在吊顶下的不带装饰罩的喷嘴,其连接管管端螺纹不能露出吊顶;安装在吊顶下的带装饰罩的喷嘴,其装饰罩要紧贴吊顶。

13.气体喷放指示灯宜安装在防护区入口的正上方。

14.同一系统的储存容器的规格、尺寸要一致,其高度差不超过20mm。

15.储存容器必须固定在支架上,操作面距墙或操作面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1.0m,且不小于储存容器外径的1.5倍。

16.灭火剂储存容器的充装量和储存压力应符合设计文件,且不超过设计充装量的1.5%;卤代烷灭火剂储存容器内的实际压力不低于相应温度下的储存压力,且不超过该储存压力的5%;储存容器中充装的二氧化碳质量损失不大于10%。

17.组合分配的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保护5个及以上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时,或在48h内不能恢复时,二氧化碳要有备用量,其他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72h内不能重新充装恢复工作的,按系统原储存量的100%设置备用量。

18.气动管道应用护口式或卡套式连接,连接应紧密;竖直管道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水平管道应采用管卡固定;管卡的间距不宜大于600mm;转弯处应增设1个管卡。

19.驱动气体的储存压力,以0.5MPa/s的升压速度缓慢升压至试验压力,关断试验气源3min内压力降不超过试验压力的10%为合格。

20.2个或2个以上的防护区采用组合分配系统时,一个组合分配系统所保护的防护区应不超过8个。

21.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泄压口宜设在外墙上,并应设在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

22.喷嘴的最大保护高度应不大于6.5m,最小保护高度应不小于300mm。

23.预制灭火装置同一防护区设置多台装置时(不超过10台),其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大于10m。

24.管网灭火系统应设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

25.预制灭火系统、柜式气体灭火装置喷嘴前2.0m内不得有阻碍气体释放的障碍物。

26.气体灭火系统储存容器内的压力、气动型驱动装置的气动源的压力均不得小于设计压力的90%。

27.对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储存装置的液位计进行检查,灭火剂损失10%时应及时补充。

第八章 泡沫灭火系统

1.送检的泡沫液主要对其发泡性能和灭火性能进行检测,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发泡倍数、析液时间、灭火时间和抗烧时间。

2.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要采用清水进行,强度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5倍;严密性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1倍;

3.泡沫液储罐周围要留有满足检修需要的通道,其宽度不能小于0.7m,且操作面不能小于1.5m。

4.常压泡沫液罐的安装要求:

①现场制作的常压钢质泡沫液储罐,泡沫液管道出液口不能高于泡沫液储罐最低液面的1m,泡沫液管道吸液口距泡沫液储罐底面不小于0.15m,且最好做成喇叭口形。

②现场制作的常压钢质泡沫液储罐需要进行严密性试验,试验压力为储罐装满水后的静压力,试验时间不能小于30min,目测不能有渗漏。

③现场制作的常压钢质泡沫液储罐内、外表面需要按设计要求进行防腐处理,防腐处理要在严密性试验合格后进行。

5.泡沫液压力储罐的安装要求:

对于设置在露天的泡沫液压力储罐,需要根据环境条件采取防晒、防冻和防腐等措施。当环境温度低于0℃时,需要采取防冻设施;当环境温度高于40℃时,需要有降温措施;因为温度过低,会妨碍泡沫液的流动,温度过高各种泡沫液的发泡倍数均下降,析液时间短,灭火性能降低。当安装在有腐蚀性的地区,如海边等,需要采取防腐措施。

6.环泵式比例混合器安装标高的允许偏差为±l0mm。

7.比例混合器的吸液口与泡沫液储罐或泡沫液桶最低液面的高度差不得大于1.0m。

8.泡沫混合液立管上设置的控制阀,其安装高度一般在1.1~1.5m之间

9.消防泵的出液管上设置的带控制阀的回流管,需符合设计要求,控制阀的安装高度一般在0.6-1.2m之间。

10.水平管道安装时要注意留有管道坡度,在防火堤内要以3‰的坡度坡向防火堤,在防火堤外应以2‰的坡度坡向放空阀,以便于管道放空,防止积水,避免在冬季冻裂阀门及管道。

11.储罐上泡沫混合液立管下端设置的锈渣清扫口与储罐基础或地面的距离一般为0.3~0.5m;锈渣清扫口需要采用闸阀或盲板封堵;当采用闸阀时,要竖直安装。

12.泡沫喷淋管道的安装要求:

①泡沫喷淋管道支架、吊架与泡沫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3m,与末端泡沫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0.5m。

②泡沫喷淋分支管上每一直管段、相邻两泡沫喷头之间的管段设置的支架、吊架均不得少于1个,且支架、吊架的间距不得大于3.6m;当泡沫喷头的设置高度大于l0m时,支架、吊架的间距不得大于3.2m。

13.系统月检要求

1)对低、中、高倍数泡沫产生器,泡沫喷头,固定式泡沫炮,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液储罐进行外观检查,各部件要完好无损。

2)对固定式泡沫炮的回转机构、仰俯机构或电动操作机构进行检查,性能要达到标准的要求。

3)泡沫消火栓和阀门要能自由开启与关闭,不能有锈蚀。

4)压力表、管道过滤器、金属软管、管道及管件不能有损伤。

5)对遥控功能或自动控制设施及操纵机构进行检查,性能要符合设计要求。

6)对储罐上的低、中倍数泡沫混合液立管要清除锈渣。

7)动力源和电气设备工作状况要良好。

8)水源及水位指示装置要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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